好消息!
襄阳医保有大变化
又有六大慢性病纳入医保范围
同时提高了
部分慢性病医保报销标准
通知表明,从9月1日起,在高血压、糖尿病等23个病种基础上,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报销新增6个病种,从而达到29个病种。
新增6个慢性病门诊报销病种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每月限额元
√冠心病PCI术后(限术后一年内)每月限额元(含替格瑞洛等特殊药治疗)
√扩张性心肌病每月限额元
√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治疗每月限额根据实际使用抗病*药确定
√肝豆状核变性每月限额元
√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期)每月限额元
调整部分病种支付范围和标准
√重性精神病每月限额元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期透析治疗每月限额为:医院元,医院元,含降压、抗贫血及钙磷代谢等药治疗(包括司维拉姆等特殊药治疗)
√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每月限额根据实际服用抗排斥药确定,降压、护肾其它辅助用药限额元
对于患有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种的,其月定额标准以定额较高病种的月定额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月定额标准增加元,但最多增加至元(透析治疗、抗排斥治疗除外)。
调整部分慢病性评审标准
√将“高血压病Ⅲ期”调整为“高血压病”,评审标准:确诊高血压病伴心、脑、肾等靶器官损害。
√将“糖尿病”的评审标准调整为确诊糖尿病。
√将“肝硬化失代偿期”调整为“肝硬化”,评审标准:确诊为肝硬化。
需要注意的是: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累计超过元以上的部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0%(透析、抗排斥治疗及重性精神病支付90%);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0%(透析、抗排斥治疗及重性精神病支付80%)。
尿*症和冠心病PCI术后患者需使用特殊药的,不再另行申报,由医生根据病情使用,医保办审核,其费用按规定比例先行自付后,再按上述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