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教师编制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
1??体检项目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自听,心率每分钟50次以上为合格;
2.血压测量:血压在下列范围内为合格:收缩压90mmHg-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3.有下列疾病和生理缺陷之一的,不得申请教师资格:
(一)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二)血压超过18.66/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三)结核病未治愈者;
(四)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五)肺不张、肺气肿、肺水肿、肺脓胸、慢性支气管炎伴有肺气肿、慢性支气管扩张、供气胸、缩窄性气管炎、门肥厚型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肝病史及肝功能各期主要指标;
(六)肾炎、慢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及康复后两年以上;
(七)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病史及各种神经官能症和各种神经血管性严重疾病;
(八)有晚期血吸虫病及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腿肿状;
(九)有尿防己素结晶者;
(十)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或血清检查阳性者;
(十一)淋病、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未治愈者;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病*携带者;
(十二)除以上各项外,身体有缺陷者或疾病以下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者都不得申请教师资格。
2??合格标准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自听,心率每分钟50次以上为合格;
2.血压测量:血压在下列范围内为合格:收缩压90mmHg-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3.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之一,或尚未愈全者,不得申请教师资格:
(一)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或其他心脏病;
(二)血压超过18.66/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11.46/8kPa(86/56毫米汞柱);单纯收缩期血压超过21.33kPa(毫米汞柱)低于17.97/13.4kPa(/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9kPa(65毫米汞柱);生理性变化范围除外;单纯舒张压超过14.67kPa(毫米汞柱)低于12kPa(90毫米汞柱);左心室发育不全;未愈全的。
(三)结核病,如肺结核未愈全的;肺外结核病变纤维化或钙化,如肾结核、骨结核等;各种肺外结核包括肾结核、骨结核等。
(四)支气管扩张和蔓延着的支气管肺炎,慢性支气管炎伴有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病史者。
(五)各种原因所致的肝脏疾病,非单纯性的曾有*疸史的肝细胞损害,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病*表面抗原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抗体阳性者。
(六)各种结缔组织疾病与类风湿性关节炎,尚未完全治愈的。包括硬皮病、全身性白化病及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