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阴雨连绵,这雨包月包的来劲了,到处湿哒哒的感觉,心情也像这个天气一样。
昨天好友打电话过来,约好周末给她做的保单托管的事情得往后延了,原因是她婆婆在家里摔倒时胳膊下意识的撑了一下地,胳膊骨折了,她得陪着得照料。然后她问我之前在他老乡(XX公司代理人)那买的保险能报么,我说你不是告诉我有给老人家买了意外险么?把保单拿出来发给我看看就知道了。
我看了下她发来的保单,是一份附加的意外伤害险,可是没有附加意外医疗。她婆婆这次骨折也仅仅是门诊治疗,所以我只能告诉她这份保单赔不了。
朋友火冒三丈,“你看,我就知道保险就是骗人的,买的时候那个老乡说生病、医院回来都能赔的,当时想着几百块能赔那么多,就买了。现在骨折这么大的伤还赔不了!骨折难道不是意外了?保险果然是骗人的!
安慰了朋友,我也挺为她遗憾的。其实,意外险虽然性价比高、杠杆高,但在概念和保障范围上仍有明显的界定,如果你仅凭保险代理人推荐而买了不合适的产品,理赔的时候难免会产生纠纷。如果买的只是意外伤害险,因为达不到意外伤害的标准,所以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但如果包括了意外医疗险,就妥妥的可以得到赔付。正如朋友给她婆婆买的意外险是没有意外医疗部分,那就不能获得意外医疗这部分的理赔了。那么我们来聊聊意外险那些事儿:
首先,意外险保障范围是什么?
常见的意外险保障责任有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意外伤害责任主要是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责任通常含有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医疗、住院医疗、意外救护车、住院补贴几类保障内容。
所以,我们在购买意外险时,一定要看他的合同约定保障责任,以及每个责任的一些时间要求、赔付上限、免赔额等。比如,有的意外医疗是0免赔,有的是元免赔,有的可以报销进口药,有的仅限在社保范围内等。
其次,什么样的情况下是符合意外伤害的意外?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看上去是意外的情况都能赔呢?其实不然。下面这些情况不属于普通意外险得保障范围。
过劳猝死
过劳猝死一般是在非生理的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的正常工作规律和生活规律遭到破坏,体内疲劳蓄积并向过劳状态转移,从而诱发一些病突然发作,如冠心病、心肌病、脑出血、心瓣膜病和主动脉瘤等导致死亡。因此过劳猝死并不是因为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的,不在一般的普通意外险赔付范围内。但是有额外涵盖“猝死”责任的意外险就能够得到赔偿,所以一定要看清保障责任哦;
中暑身亡
中暑身亡与患者本人的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密不可分,不是外来突发的,而是内在因素引起,不属于突发事件,因此意外险不赔付;
妊娠意外:
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需要仔细阅读条款;
个体食物中毒
如果个体吃的是常规的食物很有可能是你体质问题导致的,比如各种过敏或其他的,属于病理性范畴;如果个体吃的是坏的变质的或较危险的食物,如发芽的土豆或没处理干净的河豚,那么就不能满足“非本意”这个条件,这种结果属于完全可预见的,和酒驾这种情况类似,所以对于个体性“食物中毒”,保险公司是有理由拒赔的。但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这种属于意外,保险公司应理赔;
高原反应死亡
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突发的,高原反应也不一定来自于意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身体素质。大多数的旅游意外险是不保高原反应的,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旅游意外险是涵盖急性病医疗保障,如果担心高原反应的话,可购买含此保障的旅游意外险。
高风险运动死亡
许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把冲浪、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等高风险活动列为免责条款,所以购买时看清条款,如果从事高风险活的可以单独购买此类保险;
手术意外死亡
手术意外死亡的原因往往界定为疾病而非意外伤害,也不符合意外保险的赔偿要求。
其他
合同条款里的其他“责任免除”项,你们都有仔细认真看过么,毕竟这些都是不理赔的哦。
意外险很常见,可你真的懂吗?
保乐金融的专业建议:意外险是最基本的险种,但也是人们生活中最不可或缺的险种。因为意外无处不在,谁都不知道风险何时来临,拥有一份意外险体现了对家庭基本责任的担当。你选择保险一定要看合同条款,避免各种坑,那么该如何挑选适合自己的意外险呢?